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政发〔20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淄博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淄办发〔2010〕22号),按照“一二三四五”(即:突出一条主线、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项建设、抓好四个重点、完善五个机制)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深度管理迈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全年主要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一、突出一条主线
坚持以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以深度管理为主线,全面梳理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潜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及责任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深度管理,促进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两个责任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手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细化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进一步调整充实安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梳理监管企业,逐一明确监管主体,全面落实实名制分级监管。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下矿井、进车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推动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和落实。认真执行督导通报、联合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