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项)
1.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企业法人、集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四十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1项)
印制有单位名称或本单位自行设计的发票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四十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项)
1.计量管理许可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2)计量器具标准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许可证
(3)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许可
(1)特种设备使用许可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食品生产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四十三、市气象局(3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十四、市盐务局(2项)
1.食盐零售许可证
依据:《
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2.盐产品调剂使用许可
依据:《
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四十五、市无线电管理处(4项)
1.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无线电呼号指配
依据:《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4.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
(1)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审查
(2)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审查
(3)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许可
(4)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审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四十六、淄博黄河河务局(1项)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许可
(1)利用黄河堤顶兼作公路
(2)占用、挖掘、拆毁黄河原河道、旧堤、旧坝及其他工程设施
(3)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
(4)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施工许可
(5)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扩大排污口
(6)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开发利用活动
(7)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取水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附件2:
继续实施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共26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二、市民政局(1项)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三、市财政局(1项)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项)
1.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2.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会同财政部门)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五、市农业局(会同教育、质监部门)(1项)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六、市水利与渔业局(2项)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2.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