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加强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内设组织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制定适合我州中小企业特点的银行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步伐,积极争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发展中小企业贷款公司,每年重点扶持2-3家。
(九)加大土地、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统筹解决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依法以租赁方式供中小企业使用。同时,做好土地查询、登记、发证等服务,快速高效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手续。全面落实自治区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中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十)鼓励职业院校扩大招收学生比例,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州内职业院校要扩大学生招收比例,每年招生人数在 2000 人以上。在兑现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再对学校给予补贴。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定向为中小企业免费培训技术工人;鼓励中小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每年计划培训不少于2000 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职业培训补贴办法予以补贴。继续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653"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每年培训不少于200 人,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少数民族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十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
三、强化财政支持
(十二)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州县两级财政均应在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递增。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百亿"企业、"小巨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专项发展资金,上市政策引导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等八项扶持资金。州内其它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均向中小企业倾斜。
1.建立"百亿"企业、"小巨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实施"百亿"企业、百家"小巨人"企业成长工程。通过科学指导、产业引导和要素配置等方式,梯度培育,滚动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百亿"企业、"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