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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支持全市铅蓄电池产业整治提升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铅蓄电池整治提升领域的支持力度
  (一)加快铅蓄电池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和支持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信贷投入,切实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优势铅蓄电池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显著提高全市铅蓄电池产业的集中度。同时,持续推进信贷流程优化,为产业集群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积极拉长产业链,扩大产业集群规模,支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大力支持产品创新和技术改造。各银行机构要以满足铅蓄电池产业的创新需求为出发点,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信贷资金投入,探索研发针对企业科技创新、工艺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新型金融产品,完善外汇管理、支付结算等制度,为排污权交易提供账户便利、研发支持、融资支持和中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环保水平和产品质量,以此带动产品的产业链、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提升。
  (三)推进铅蓄电池产业融资结构调整改善。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宽服务理念,通过加强银保合作、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等方式,持续改善融资环境。同时,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信托、证券等机构的合作,通过大力推进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扩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切实满足铅蓄电池产业转型升级的融资需求。
  四、优化流程,改进完善铅蓄电池产业绿色信贷运行机制
  (一)建立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政策,针对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所有的铅蓄电池产业贷款都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未经环评或者未经有权部门环评审批,一律不予贷款。对绿色环保、清洁能源、降低污染的优质项目,以及严格执行环保审批程序、能够节能降耗的项目优先审批发放,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二)健全绿色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取得的环保信息进行分析、核实,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发出预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并提示有关分支机构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信贷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访察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铅蓄电池产业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防范环保违法突发事件带来的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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