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与信息处(挂“湖州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和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农科教协作、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教计划、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和科技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指导本系统相关行业学会开展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标准化实施、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农业、渔业生产统计工作。
(五)法规处(挂“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处”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提出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政策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监督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及“四荒地”开发利用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渔)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参与农业污染治理;监管和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农村经营管理处(挂“湖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市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参与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管理的政策草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村经济合作社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和案件;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的管理和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七)产业发展处(挂“渔业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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