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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特制定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以“深化‘三个年’、奋力开好局”活动为载体,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2011年计划安排“十大工程”83个项目,投资42.71亿元,占原定五年计划总投资的21.61%,其中市财政计划安排6.06亿元,比2010年计划增长24.18%。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目标,不断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水平,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分类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特色服务等四大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平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充分就业街道创建。加强岗位开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目标,不断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水平,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分类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特色服务等四大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平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充分就业街道创建。加强岗位开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积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引导,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制度。组织举办第二届“梦想湖州、赢在职场”活动,开展大学生创业园活动,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积极培育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健全城镇“四个一”和农村“六个一”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全年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扎实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全市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总量达到30万人次,其中预备劳动力培训2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引导,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制度。组织举办第二届“梦想湖州、赢在职场”活动,开展大学生创业园活动,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积极培育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健全城镇“四个一”和农村“六个一”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全年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扎实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全市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总量达到30万人次,其中预备劳动力培训20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3.着力缓解企业招工难。探索建立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等相关信息全面监测,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时流通。定期举办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招聘会,积极为用工紧缺企业招聘各类人力资源搭建平台。探索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成功率提升培训,研究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全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3.6万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3.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建立百家稳岗扩员企业示范点,新增十家外省技能人才合作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探索建立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等相关信息全面监测,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时流通。定期举办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招聘会,积极为用工紧缺企业招聘各类人力资源搭建平台。探索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成功率提升培训,研究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全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3.6万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3.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建立百家稳岗扩员企业示范点,新增十家外省技能人才合作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
  4.深化创业促就业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提炼适合本地的创建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典型宣传,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大力开展创业型县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区按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工作体系,参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000人,发放市级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卡600张,贷款6000万元,帮扶市级优秀创业项目220项,力争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提炼适合本地的创建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典型宣传,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大力开展创业型县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区按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工作体系,参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000人,发放市级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卡600张,贷款6000万元,帮扶市级优秀创业项目220项,力争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
  5.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网络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60%以上的规模企业和较大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工作机制,促进各项监察执法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巩固在96%以上。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办案规程和各项便民服务,简化办案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巩固在92%以上。加大劳动争议案外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受理前、庭审前、庭审中和裁决前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网络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60%以上的规模企业和较大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工作机制,促进各项监察执法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巩固在96%以上。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办案规程和各项便民服务,简化办案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巩固在92%以上。加大劳动争议案外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受理前、庭审前、庭审中和裁决前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积极推进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3.2万人,参保人数力争突破7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新增3万人,工伤保险新增2万人。着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力争全市45-60周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积极推进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3.2万人,参保人数力争突破7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新增3万人,工伤保险新增2万人。着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力争全市45-60周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7.着力完善重大社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研究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研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项目上的支出范围,大力推进工伤预防机制建设。动态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60元,同步提高精简退职人员等困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逐步调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8.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按时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和刷卡结算。加快实现与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平台的对接,扩大持卡参保人员跨地市享受医疗服务。2011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完成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实现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按时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和刷卡结算。加快实现与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平台的对接,扩大持卡参保人员跨地市享受医疗服务。2011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完成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实现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9.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四个一百”成果,建立低保提标提补的落实机制,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60元,人均补差以县区为单位,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55%以上。完善全程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9元。积极构建灾前防灾、灾中避灾、灾后救灾的综合性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市、县(区)应急救助预案,开展村一级救灾信息员的培训和认定,推进村级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乡镇或灾害易发区域至少建有1个规范化避灾场所。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启动市救助站管理用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2000件以上,逐步建立“12348”法律援助平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四个一百”成果,建立低保提标提补的落实机制,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60元,人均补差以县区为单位,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55%以上。完善全程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9元。积极构建灾前防灾、灾中避灾、灾后救灾的综合性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市、县(区)应急救助预案,开展村一级救灾信息员的培训和认定,推进村级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乡镇或灾害易发区域至少建有1个规范化避灾场所。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启动市救助站管理用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2000件以上,逐步建立“12348”法律援助平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10.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巩固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8%以上,加快推进12家农村敬老院向综合性福利中心转型升级。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建立“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深化机制,开展老年友好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00个,建设15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银龄互助”工程,完善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阵地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区域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力争养老床位数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巩固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8%以上,加快推进12家农村敬老院向综合性福利中心转型升级。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建立“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深化机制,开展老年友好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00个,建设15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银龄互助”工程,完善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阵地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区域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力争养老床位数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扎实开展福利和慈善工作。健全孤儿保障体系,推进孤残儿童财政专项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孤残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积极落实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益各项优惠政策,对6500名低保、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四级)全额发放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为8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服务及拓展项目,对1500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健全孤儿保障体系,推进孤残儿童财政专项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孤残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积极落实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益各项优惠政策,对6500名低保、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四级)全额发放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为8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服务及拓展项目,对1500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12.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中心城市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加快开展中心城区老居住区改造及拆迁安置房建设,为老居住区改造和旧城更新提供房源。探索实行公共租赁房分配保障机制,尽快启动4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新开工廉租房1.2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2.5万平方米,努力解决城市“夹心层”住房难题。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全市改造户数不少于1200户。(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三)落实教改规划,促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13.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抓住美丽乡村建设之契机,着力建设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教学点。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的三分之一。建设和改造标准化中心乡镇幼儿园14所,力争8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争创1至2所省一级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1%以上,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抓住美丽乡村建设之契机,着力建设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教学点。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的三分之一。建设和改造标准化中心乡镇幼儿园14所,力争8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争创1至2所省一级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1%以上,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和“三残”儿童入学率均达到省均以上水平,义务教育主要质量指标均高于省均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基础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高于省定额标准(小学450元、初中650元),免费提供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积极实施名校集团化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依托市衣裳街学校和市聋哑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有效实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满足三残儿童接受特殊教育需求。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外庄中学、赵湾小学、吴兴东部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培训骨干教师(校长)、名教师(校长)300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和“三残”儿童入学率均达到省均以上水平,义务教育主要质量指标均高于省均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基础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高于省定额标准(小学450元、初中650元),免费提供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积极实施名校集团化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依托市衣裳街学校和市聋哑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有效实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满足三残儿童接受特殊教育需求。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外庄中学、赵湾小学、吴兴东部新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培训骨干教师(校长)、名教师(校长)300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促进职业教育的优化发展。加快推进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机电信息实训楼和湖州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争创1至2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学校,争创1个省级及以上现代化实训示范基地、1至2个省级骨干专业、特色专业或新兴专业,新建4至6个市级先进实训基地、6至8个市级校外实习基地、4至6个市级品牌专业、4至6个市级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4至6个市级新农村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中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学生1500元/生年补助,免除涉农专业学费,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加快推进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机电信息实训楼和湖州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争创1至2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学校,争创1个省级及以上现代化实训示范基地、1至2个省级骨干专业、特色专业或新兴专业,新建4至6个市级先进实训基地、6至8个市级校外实习基地、4至6个市级品牌专业、4至6个市级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4至6个市级新农村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中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学生1500元/生年补助,免除涉农专业学费,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加快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全市96%以上学校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配备标准;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5:1,多媒体班套比1:1,校园网覆盖率90%以上;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网络平台、学校管理办公平台、家校互动联系平台。实施完成多媒体进普通教室、塑胶运动场进乡(镇)学校、电脑和空调器进教师办公室的农村学校“三进”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全市96%以上学校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配备标准;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5:1,多媒体班套比1:1,校园网覆盖率90%以上;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网络平台、学校管理办公平台、家校互动联系平台。实施完成多媒体进普通教室、塑胶运动场进乡(镇)学校、电脑和空调器进教师办公室的农村学校“三进”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深化体制改革,确保医改三年任务完成
  17.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其中财政补助250元),参保率达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2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其中财政补助250元),参保率达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2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8.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目录遴选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强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分析机制。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目录遴选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强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分析机制。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
  19.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续建乡镇卫生院8家、新建7家,累计建成39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5个,累计建成144个。深入推进德清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县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续建乡镇卫生院8家、新建7家,累计建成39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5个,累计建成144个。深入推进德清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县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20.加快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定向招生培养招聘社区医生60人,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0名全科医生、40名护士岗位培训和1500名乡村医生培训。加快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骨干人才,扎实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方向、全科方向培训工作。深化19所市县级医院与53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派出360名医护人员驻社区开展业务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带教,选拔70名社区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完成10个基层适宜技术的培训,培训率达9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定向招生培养招聘社区医生60人,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0名全科医生、40名护士岗位培训和1500名乡村医生培训。加快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骨干人才,扎实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方向、全科方向培训工作。深化19所市县级医院与53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派出360名医护人员驻社区开展业务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带教,选拔70名社区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完成10个基层适宜技术的培训,培训率达9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2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实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人均25元,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率累计达到60%以上。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和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抓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等工作。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确保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农村药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范围,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深入实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人均25元,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率累计达到60%以上。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和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抓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等工作。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确保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农村药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范围,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
  22.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力度,争取引进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项目,积极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力度,争取引进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项目,积极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23.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全市新增“生育关怀·少生快富”项目10个。继续推进“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全市90%以上的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完成2个中心站、2个一类站、13个二类站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抓好33个站完善提升工作。继续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预计需完成2万人左右的奖扶金和1450人左右的特扶金的发放任务,争取扩大城镇居民享受面,逐步实现城乡统筹。深入推进“健康宝宝计划”,免费婚检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全市新增“生育关怀·少生快富”项目10个。继续推进“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全市90%以上的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完成2个中心站、2个一类站、13个二类站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抓好33个站完善提升工作。继续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预计需完成2万人左右的奖扶金和1450人左右的特扶金的发放任务,争取扩大城镇居民享受面,逐步实现城乡统筹。深入推进“健康宝宝计划”,免费婚检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拓展基层文体服务网络
  24.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乡乡建有文化站”的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对文化站未达标的乡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到2011年底实现乡镇文化站全达标(500平方米)。加快建设南浔区图书档案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补助3个镇文化站建设和216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建设2家县级以上城区数字化多功能厅影院,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按照全市“乡乡建有文化站”的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对文化站未达标的乡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到2011年底实现乡镇文化站全达标(500平方米)。加快建设南浔区图书档案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补助3个镇文化站建设和216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建设2家县级以上城区数字化多功能厅影院,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5.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着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项目,全年送戏240场以上,送电影1.3万场以上,送书1.2万册以上;培训500名以上农村文艺骨干,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打造“欢乐湖州--文化服务基层行”等文化活动品牌,全年安排广场文化演出百场以上、文化下基层活动千场以上;开展乡镇广播站、行政村广播室建设,农户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湖州广电总台)着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项目,全年送戏240场以上,送电影1.3万场以上,送书1.2万册以上;培训500名以上农村文艺骨干,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打造“欢乐湖州--文化服务基层行”等文化活动品牌,全年安排广场文化演出百场以上、文化下基层活动千场以上;开展乡镇广播站、行政村广播室建设,农户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湖州广电总台)
  26.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继续抓好青少年校外场所建设,新建1家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增2-3家农村(社区)青少年活动室。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活动,全年举办不少于20场。进一步加大民工子女学校结对服务力度,关心关爱民工子女成长。(责任单位:团市委)继续抓好青少年校外场所建设,新建1家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增2-3家农村(社区)青少年活动室。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活动,全年举办不少于20场。进一步加大民工子女学校结对服务力度,关心关爱民工子女成长。(责任单位:团市委)
  27.着力打造农村体育精品工程。确定2011年为实施群众体育示范建设年,创建省级体育强镇(乡)3-5个,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6-8个,省小康体育村不少于100个。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再延伸150个自然村。建设省村级体育俱乐部10-15个,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2个。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0个,市村级体育俱乐部10个,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达标村10个,省级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达标村20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确定2011年为实施群众体育示范建设年,创建省级体育强镇(乡)3-5个,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6-8个,省小康体育村不少于100个。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再延伸150个自然村。建设省村级体育俱乐部10-15个,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2个。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0个,市村级体育俱乐部10个,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达标村10个,省级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达标村20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8.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完成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个城市社区事务中心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用房管理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有关机制,适时举办社区工作者论坛。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星级创建活动,新建1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5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9.进一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农村客运站1个,修建、新开工一般县乡公路40.4公里,完成100公里通村联网公路建设、20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和50座桥梁加固与改造等农村公路完善工程,全年计划投资2.81亿元。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解决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增5万农村人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新开工农村客运站1个,修建、新开工一般县乡公路40.4公里,完成100公里通村联网公路建设、20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和50座桥梁加固与改造等农村公路完善工程,全年计划投资2.81亿元。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解决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增5万农村人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
  30.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建设40公里。加快安吉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焚烧)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和直运工作。完成美丽乡村创建200个,完成村庄整治提升80个左右。继续实施村庄环境整治133个,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改厕1.4万座。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升档次,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品牌。(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扎实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建设40公里。加快安吉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焚烧)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和直运工作。完成美丽乡村创建200个,完成村庄整治提升80个左右。继续实施村庄环境整治133个,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改厕1.4万座。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升档次,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品牌。(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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