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建设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主动跟踪和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重点加强对市出口产品所涉及的国外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市场准入信息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及时应对,引导企业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扩大对外出口贸易。二是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以先进制造业和名牌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产品作为采标重点,引导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消化吸收、技术改造等方式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推动国际标准的本地化。
(四)推进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标准资源的投入和采购、更新、电子化力度,完善服务设施,建立和完善集标准采集、加工、研究、培训、服务、交流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全方位的互联互通大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企业实施技术标准创新提供快捷有效的标准信息支撑。
2、培育和发展技术标准中介服务机构。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创办标准研究、咨询、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技术标准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在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合作,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标准审查以及标准推广应用工作,为企业提供标准、认证及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推进技术标准中介服务产业做大做强。
3、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专家库和层次分明的人才队伍,满足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对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培养的力度,将标准化专业人才列为我市重点引进人才对象,完善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高校及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造就一批掌握国际标准化规则、熟悉专业技术、能够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才。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骨干培养,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明确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目标和任务,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标准体系,把技术标准工作真正融入到科技工作、质监工作和相关部门工作中。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技术标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引导和宣传,制定相应政策并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