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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在西安召开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精神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在西安召开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精神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州、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4日至6日,司法部在西安召开了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为认真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广大律师党员学习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尹晋华和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徐辉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已登在新疆律师协会网)。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研究如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的落实。
  二、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于12月底以前,要对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履行承诺、评议承诺的情况;创建“五好党支部”、落实“五个一”的情况。要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对单独建立的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挂靠党支部以及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要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
  三、认真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乌鲁木齐、塔城、阿尔泰等地区已召开示范点现场会,对当地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尚未确定示范点,或已确定示范点但未召开现场会的地区,要按照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要求,抓紧落实。
  四、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总结。总结的内容: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明年工作思路,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自治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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