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1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1、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人的奠基性教育,对人的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目前,学前教育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投入机制不够健全,城乡发展水平不够平衡,师资队伍不够稳定,教师素质参差不齐,办园水平和效益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迫切。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既是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需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的范畴,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区要认真制定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落实措施,努力开创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2、学前教育三年发展主要目标。在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全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扩大,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形式多样、结构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规范、管理体制完善、师资队伍优良的学前教育体系,形成完善的区、镇(街)、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到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公办性质普惠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15%以上;幼儿园基本达到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70%以上;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60%以上;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