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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各区、镇(街)、幼儿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前教育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共同监管。各区、镇(街)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和监督。

  六、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施行。

  附件1
  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

       区        镇(街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出生年月

年龄

性别

户籍

派出所

村居委

入园时间

在读年级

班别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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