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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4、严格编班管理。依据省制定的编班办法,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和随机原则实行常态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不得为新生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必须建立在普通班基础上。小学每班人数46人以内,初中每班人数50人以内,力争2012年全市消除大班额特别是超大班额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小学班额36人、初中40人以下的小班化教学探索。
  (四)深化教育改革
  1、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好所有国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有效教学。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7%以上、优秀率达30%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到90%以上。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2、建立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课程评价体系、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和学生评价体系,定期分析评估课程实施情况,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测评,形成教学质量年报,定期向社会发布。改变传统的学校评价观。评价学校要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成绩考核转变为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体质健康及格率和综合素质。小学学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表述,重视激励作用,关注学生的成长、进步状况和综合素质。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学校进行排队。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和给班级和任何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对教师进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宣传中考成绩、优秀率、升学率等,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3、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健全学校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家长及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营造有利于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的良好环境。建设丰富多样的学校文化,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校风、学风、教风,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五)切实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确保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充分挖掘公办学校学位资源,探索实施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办法。完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以及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积极探索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惠及省外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读学生的办法。
  2、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统筹区域内特殊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区域内特殊教育发展。人口在 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区要按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学校。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设备、经费投入。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办法,确保轻度障碍少年儿童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学习或随班就读,保障特殊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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