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建立教师、校长在城乡、校际之间定期交流制度。城镇教师与农村学校教师对口交流,优质学校教师与相对薄弱学校教师对口交流,并逐步扩大轮换范围和提高轮换比例。完善“师徒结对”、“教学托管”、“挂职锻炼”等多样化交流形式。优先交流名校长、优秀校长和名教师、骨干教师。评选名校长、名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和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及省级优秀教师,要有在相对薄弱学校挂职或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完善就近入学和中考招生制度。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网,明确每一所学校服务范围,解决人口较集中中心镇(街道)学位紧缺问题。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初中实行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或小学与中学对口直升。禁止公办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和“择校”,以及将各类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的依据。禁止以升学率作为学校招生宣传内容。继续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招生制度,逐步扩大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范围及分配比例,3年内名额分配比例达到20%以上。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组织教学,安排学年课时总数、周课时数和课程。特别要开齐开足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还有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的探究实验课程,以及国家要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坚持“健康第一”,将每天30分钟的全校性大课间活动纳入课程表,并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至少1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后的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提倡和鼓励学校每周安排1天“无家庭作业日”,让学生自主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
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各种奥数班、奥英班。教育部门要严格控制面向学生的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学校、社会团体、机构等组织不得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严格控制竞赛次数、规模、参赛人数、获奖面。经批准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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