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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佛府办[201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重要支撑,也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目标之一。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我市坚持先行先试、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争当“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排头兵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创新和示范意义。在《发展规划》指导下,推动全市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实现全市居民人人都能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宏伟目标,是一项宏大的民生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发展规划》清晰界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和范围,明确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实施路径和保障机制,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充分认识实施《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坚持佛山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自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顺利推进。各区要按照全市均等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总体部署,尽快研究制订落实《发展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投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发展规划》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政策支持和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对《发展规划》进行评估和修编;同时,加快建立财力保障机制,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和体制保障。《发展规划》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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