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0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18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十方面为民办实事项目,现予以公布。
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好中求快”总要求和“转型升级加速年、城乡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主抓手,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2010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2010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
附件1
2010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1.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60周岁以上无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万人。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2.促进就业再就业。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完成创业培训1000人、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培训2万人。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5000人。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3.推进农房改造和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完成农房改造建设2.47万户,其中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1200户。新开工廉租房1.4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3万平方米,完成600户廉租房和1450户经济适用房分配。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万人。
责任部门: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条保障线”保障水平,人均标准达到240元,参保率达到95%。全面实施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