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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23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现将《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

2010年湖州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工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扎实推进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责任部门:市人大办)
  2.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利用政协例会、主席邮箱、委员信箱、约谈走访等形式,多渠道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不断完善对社会舆情的汇总分析、跟踪研究和落实反馈机制,为党委、政府掌握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参考。(责任部门:市政协办)
  3.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执行力建设。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强化对项目投资、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检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市纪委)
  4.进一步充实市级平安志愿者队伍。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团市委等部门已组建的9支平安志愿者队伍基础上,继续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车、大专院校等系统组建若干支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平安宣传、治安巡逻、扫除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防范的“盲点”、“盲时”、“盲区”,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创建成果。(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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