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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二)积极提升粮食单产水平。一是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平台,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形成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配套的粮食高产、高效体系,力争我市水稻平均亩产达到 520 公斤以上,努力建成一批核心区亩产超700公斤的水稻高产示范方,旱粮保持较高产量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示范方与试验田评比活动。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在功能区内落实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示范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要在功能区内落实2亩以上的粮食高产试验田,由农业部门组织开展产量验收和评比活动。三是大力推广粮食高产关键技术。全市储备农作物种子127万公斤,推广省定水稻主导品种70万亩、水稻轻型栽培技术80万亩、单季稻“五改”技术70万亩、水稻机械插秧技术17万亩,实施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100万亩、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25万亩。
  (三)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是我市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在前三年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0号)要求,积极推进新一轮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狠抓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落实,确保完成新建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10.41万亩(其中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1万亩)的年度目标任务,并达到农田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升、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的建设标准,确保已建成功能区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设施更完善。
  (四)着力提高农田生产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1〕1号文件和省、市有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小水利建设等项目为抓手,按照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要求,完善农用道路、电网和灌排等配套设施,培育设施配套、地力适宜、环境健康的农田。二是继续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各有关区、县(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完成每年6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15万亩(次)。
  (五)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要大力扶持应用粮食耕作、播种、栽插、植保、收割、烘干等机械,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并提供农机作业、稻谷烘干、工厂化育秧、农机维修等服务。2011年继续实施粮油生产机械化提升工程,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新增区域性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8个、粮食烘干中心8个,粮食烘干能力达到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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