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补偿标准已包含青苗补偿费用。
第十八条 耕地上成片(0.1亩及以上)种植的绿化树木、花卉等,按下列标准补偿移植费:
类别
单价
规格
| 绿化树木
|
大树
| 12000元/亩
|
中树
| 9000元/亩
|
小树
| 6000元/亩
|
绿化树木苗、
花卉、草皮、盆景
| 4500元/亩
|
新移栽绿化树木大、中、小、苗
和花卉、草皮、盆景
| 2000元/亩
|
注:1、绿化树木规格:大树:胸径≥30厘米;中树:胸径15-30厘米;小树:胸径5-15厘米。
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苗木基地,参照《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房前屋后宅基地内有零星(0.1亩以下)林木的,一律按600元/户进行包干补偿。
第二十条 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及安置,按房产管理局另行制定的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农户自行投资建设的设施按下列标准补偿到户。
项 目
| 单 位
| 补偿标准(元)
| 项 目
| 单 位
| 补偿标准(元)
|
浆砌水池
| m3
| 250
| 蔬菜大棚拆迁
| ㎡
| 30
|
土鱼塘
| m3
| 5.5(鱼损
800元/亩)
| 有主碑坟
| 座
| 1500
|
有主普坟
| 座
| 600
| |
|
|
第四章 临时用地补偿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用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