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关于对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财政检查通知书[2011]第5号)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04]15号)、《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2001]365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办决定派检查组自2011年3月7日开始,对你单位2008-2010年间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同时,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0]106号)的要求,检查组将对你局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