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浙司办〔2011〕21号)
厅机关各执法处室、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2011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已任,以更加积极有为地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立法和制度建设质量,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案结事了率,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我省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我厅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
抓好市、县司法局依法行政试点工作。今年省厅已在《2011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中将“大力推进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分管厅长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部署安排。省厅将开展相关依法行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积累指导全局的经验。要进一步理清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对市、县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全省劳教单位要顺应劳教(戒毒)管理模式转型形势,牢牢把握执法监督这一工作重点,合理界定法制部门工作职责;根据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执法责任制规定》,在制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制定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则,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紧紧围绕“首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积极推动劳教单位重要执法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