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初审及对合同能源项目奖励资金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1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
三条
12、组织、指导、协调国防动员工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
十二条、第
十三条
13、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
十九条
14、对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的有关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二十五条
15、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
五条
16、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贴息的资金申请报告的初审和申报
法律依据: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四条
17、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初审
法律依据:
《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三条
18、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国家鼓励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七条
19、对限额及规模以下利用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的确认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七条
20、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确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
(2)《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21、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平衡
法律依据:
《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
四条
22、在开发区兴办的,不需要国家和省安排资金、能源和原材料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备案
法律依据:
《
湖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23、对开发区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
湖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第
三条
24、非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
二条
25、长株潭三市市际连接段和湘江自然洲岛上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公用事业、工业和房地产建设等重大项目选址的意见出具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第
九条
26、湘江长株潭段生态经济带的建设、保护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协调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第
六条
27、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十二条
28、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方式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
七条
29、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选定
法律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
三条
(2)《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