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向税务部门提供新批准的沙石料场、矿的相关信息资料。
(十)市交通局
1. 受地税部门委托代征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收,及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税款。
2. 提供公路建设投资初步计划;提供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等信息以及交通运输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公路建设工程许可、交通工程国、省道的大中修及区交通厅组织的公路及航道建设的招投标等信息,并按时将镇道路、场站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等涉税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
3. 定期向地税部门提供批准设立、开办的出租车公司的相关信息。
(十一)市民政局
1. 向地税部门提供单位和个人从事福利彩票涉税信息以及民政民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社会福利企业认定信息。
2. 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信息。
3. 受地税部门委托代征彩票销售单位及兑奖个人应当缴纳的税收。
(十二)市统计局
提供规模以上工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分注册类型、分行业增加值、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统计资料等信息。
(十三)市物价局
1. 向地税部门提供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2. 配合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进行应税认定登记。
3. 做好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
(十四)市司法局
将税收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统一规划,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法宣传。
(十五)市教育局
向地税部门提供新成立的各类办学机构审批、校办企业登记等信息。
(十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 向地税部门提供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举办技能培训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
2. 提供《再就业优惠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广西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和其他涉税证件的发放及审验信息。
3. 提供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等信息。
(十七)市卫生局
向地税部门提供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变更登记、注销以及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核定信息;
(十八)市规划局
向地税部门提供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信息。
(十九)市广播电视局、柳州日报社
配合税务部门搞好税法宣传工作传播税法知识,增强公民依法纳税观念,培养公民自觉纳税意识,促进公民依法诚信纳税。加强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介绍先进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二十)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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