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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监局,各商业银行:
  《柳州市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柳州市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
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综合治税是创新税源管理模式,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为建立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有效管理机制,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依法治税、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加快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9〕1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思想认识, 明确加强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税收征管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多年以来我市税务部门一直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源控管力度,不断夯实税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但由于税种多、纳税人分布面广量大、税源零星分散、应税收入隐蔽性强,税务部门税源信息不全面、征管力量相对薄弱,税务部门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和手段,难以有效地控管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完善税收征管工作,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社会综合治税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税源信息监控为内容,以社会化税收管理网络为手段,凝聚社会力量,合力构建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利用各部门的管理优势,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管税源、强化征管、服务纳税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全,税务部门征管手段较弱的问题。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地方税源控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加本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市开展“经济发展突围年”“项目建设突破年”“全民创业突进年”“民生改善突出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组建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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