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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3. 加强指导和规范服务。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做好项目全程指导服务,将办理行政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公示,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和申报工作,尽可能减少项目审批申报前的工作时间。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超常规办理项目审批。
  (五)扎实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化细化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百日攻坚”顺利完成。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百日攻坚”的统一部署和行业管理职能,为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组织相应的专项攻坚活动。各项目业主单位要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六)加强宣传。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社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要宣传“百日攻坚”成果,宣传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榜样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阻碍重点建设的典型事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重点建设、人人支持重点建设的良好环境。
  (七)强化例会制度。政府层面在攻坚阶段每月初第5个工作日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在此基础上,每月中旬增加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工作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百日攻坚” 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各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务。各工作组要在主攻坚阶段定期组织两次以上的工作例会,分析问题对症攻坚。
  (八)健全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月通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项目建设情况报市重点办、市政重点办,市重点办、市政重点办分别在每月5日前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月度进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九)深化市领导挂钩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对照2009年重大项目目录,市四家班子领导再新增挂钩一项城建项目、一个工业项目、一个前期项目的跟踪协调,继续执行市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工作方案,增加挂钩督查重点工程项目制度,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十)强化专项督查制度。每月由市领导带队,各工作组参加对各县区政府、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百日攻坚”专项督查,并发布督查通报。7月份重点督查截至6月底完成年度固定投资计划在50%以下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重点建设项目,8月份重点督查列入年度开工计划未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建成未建成的项目(具体的督查要求由“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在每月初以督查通知的形式印发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各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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