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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柳政办〔2009〕99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编办、监察局、信息产业局、法制办、政管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为了解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推进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衔接工作,营造全市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6月上旬派出调研组对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人员组成:调研组组长由市政管办主任金忠担任,成员由:市政管办班子成员及市编办、监察局、信息产业局、法制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各一名分管领导组成。调研组到各城区调研的时间附后。
  二、调研内容
  (一)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批系统网络建设、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审批事项授权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二)各城区按照《柳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政办〔2008〕12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08)的通知》(柳政发〔2008〕77号)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衔接工作情况。
  (三)各城区在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方面,需市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三、调研方式
  采取到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实地考察、与城区分管领导和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等形式开展调研。
  四、相关要求
  (一)推进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营造全市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城区和调研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城区和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共同完成调研任务。
  (二)各城区要按照调研内容准备好相关文字材料,交调研组。参加调研的部门按照单位业务职能分工,对调研掌握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提炼,形成书面材料,于9日上午9时前交市政管办综合科汇总,形成调研报告于6月12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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