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推荐2010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优秀公司、优秀总监、优秀成果、优秀论文活动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10〕640号)
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
2010年,上海成功举办了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各项建设。在这过程中,本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和广大从业人员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为世博会的顺利筹备和举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表彰和奖励在工程设备监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现决定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评优推荐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推荐和申报
1. 推荐范围
(1)优秀公司:具有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本年度工程设备监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公司。
(2)优秀总监:必须是本年度已完工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中成绩显著且业主满意的监理项目总监。
(3)优秀成果:必须是本年度完工的工程设备监理项目,推荐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要实施者。
(4)优秀论文:是指今年已发表的有关工程设备监理技术、方法、项目管理和行业发展研究等方面的学术文章。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或者合作完成中的第一作者,引用资料应注明出处。
2. 申报
(1)优秀公司: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a.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规范,无不良记录,用户满意度高;
b. 具有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
c.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d. 企业在监理业务、人员素质、经营管理、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优秀总监:监理机构对本单位长期从事一线工作的总监进行筛选,推荐本单位优秀人选参加评比。
(3)优秀成果:优秀成果必须以单位名义申报,可以列出主要实施人和成果总结人名单。主要实施人不超过6人,有关申请表格见附录。每个单位申报优秀成果不得超过2项。
(4)优秀论文:可以是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合作完成但必须是第一作者,合作完成者不能超过3人。优秀论文申报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推荐论文获几等奖)。优秀论文不设数量限制,在行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优先参与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