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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10〕648号)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为加强对本市获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证后监管工作,提高证后监管的有效性,我局决定对本市各区、县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度各区、县局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获证企业年度情况报告的审查情况

  1.获证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网上年度情况报告填报;

  2.对企业的填报内容是否进行及时审查。

  (二)证后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2.是否采用《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记录表》;

  3.日常监督检查的完成情况(包括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理情况);

  4.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文书的使用是否规范;

  5.市局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热能表、汽车衡)

  6.通过金质工程区域监管系统模拟证后监管的情况

  (三)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1.区县局组织开展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2.市局移送的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开展情况(流量计)

  (四)对获证企业分类管理情况

  1.是否通过综合评价对获证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2.是否根据分类情况进行分类监管;

  3.是否将发证情况、证后监管情况进行归档,做到一企一档。

  三、检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1.接本通知后,各区、县局应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要求,强化证后监管力度。

  2.各区、县局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同时对本年度的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包括证后监管工作的自查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等。请各区、县局于2010年12月24日前将总结报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和《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日常监督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局计量处,邮箱:yltian@sh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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