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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的通知
(沪质技监特〔2011〕17号)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市特检院: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0〕13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通知要求,结合近期“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承压设备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提升法制意识及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控制能力。

  二、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继续深化对气瓶充装站、检验站的治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车用气瓶加气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加气站按法规要求取得充装许可,并要求其在充装前、后严格按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确保车用气瓶充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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