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价原则
评价结论
| 一般不合格项
| 严重不合格项
| 抽样检验、行政处罚、年报审查等日常监管情况
| 备注
|
A级
| ≤2
| 0
| 均合格
| 3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B级
| ≤6
| 0
| 累计出现2次以下(含2次)不合格
| 3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C级
| >6
| ≥1
| 累计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
| 有1项满足即可判定
|
注:
(1)上表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
(2)确定等级时,按A级→B级→C级的顺序进行判定。
(3)可以有合理缺项。
(4)对化妆品,表中所称“一般不合格”指其实施细则审查办法中的“不合格”。
(5)新企业不评价抽样检验、行政处罚、年报审查等日常监管情况。
附件3: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
质量安全等级评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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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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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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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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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A级 □B级 □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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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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