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11〕100号)
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1〕91号)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
关于做好2011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15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简称“双打专项行动”),本市质量技监部门201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将继续服务“三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以近两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单位;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尤其要将严查故意降低化肥有效养分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二、主要任务
1.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本市有农业生产的区、县局要充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要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要紧紧抓住春耕秋播季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一是推进现场检测。发挥执法和技术优势,有条件的区、县局可将农资产品“移动实验室”开进田间地头,使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前移至田间地头,大范围开展现场检测。二是开展现场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咨询。三是狠抓造假案件线索。将发挥12365质量热线扩大案源功能与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案件线索指向外省市生产企业的要及时报送市局,由市局通报相关省市局。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本市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
2.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对发现坑农害农的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从重惩处。要对近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及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管。要以严查大案要案为抓手,推动农资专项执法打假深入开展。查处每起违法案件应做到: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交的不放过,该吊销生产许可证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该取缔的没有提请区、县政府组织取缔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没有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努力达到查处一起违法案件,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作用。市局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并适时组织对各区、县局的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隐瞒重点区域、大案要案不报发生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