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围绕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
8.加大节能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强本市节能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研究,组织重点领域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强化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工业类相关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10项以上,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源效率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节能管理、方法、监测与评价标准10项以上;组织制定一批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合理用能指南地方标准;不断加大国家、行业、地方节能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和监督力度;积极推进青浦工业园区热电等第一、二批市级节能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结合本市节能工作推进要求,新立项一批市级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研究构建节能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其它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9.强化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鼓励本市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对上海积极发展的新兴行业,根据环境保护管理需要,积极推进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计划;设立科研课题,对现行环境保护标准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环境标准执行效力;积极推进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环保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新立项一批市级环保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10.推动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参与节水、节地、节材、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大力实施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争取在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上有所突破,开展市级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六)围绕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11.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根据本市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标准化规划,加强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领域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加快涉及生产安全、消防、民防等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抓紧制定一批学校、展览场馆、建设工地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消防局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建交委、市民防办、市质量技监局,有关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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