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工作方针与总体思路,2011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
(一)围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1.加快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研制,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积极引导、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会展、商贸、专业服务、信息服务和生产性服务等重点领域国家、行业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结合本市服务业发展需求,围绕金融保险、人力资源、都市旅游等重点,制定《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高级人才派遣规范》、《会展旅游服务规范》等近10项现代服务业地方标准,加快研究构建与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积极支持本市相关单位争取承担旅游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等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不断提升本市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能级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交委、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2.加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拓展服务标准化新领域。结合上海服务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发展要求,在总结本市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成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领域。聚焦重大产业项目,配合做好全国人力资源示范区、闸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徐汇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启动迪士尼国际旅游度假区、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虹桥商务区、北外滩航运集聚区等重点项目服务标准化情况调研,深入推进南京路、五角场、佘山旅游度假区、徐家汇、七宝古镇等区域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银行窗口服务、苏州河游艇观光等30余项服务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监局、浦东新区及其它区县政府,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
(二)围绕制造业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3.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继续鼓励和推动汽车、船舶、钢铁、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本市优势行业的企业深度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并争取标准制修订的主导权;支持内燃机、船舶等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争取相关提案的进一步突破;支持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继续主导国内该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改造升级;继续加大采标工作力度,提高采标的先进性水平;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行业标准化示范典型。(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质量技监局,有关企业(集团)、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技术机构、标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