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和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特〔2011〕212号)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年”的要求,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26号,详见附件一)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及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工作,彻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质检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要领导全力抓,落实责任集中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依法监察、依法施检以及按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程序要求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以赴查处安全隐患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一要集中力量,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察,及时消除监察盲区和死角,排摸整治安全隐患。二要突出重点,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定期检验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无证使用和超期未检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场(厂)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焊工、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假证(本市发证的可上网www.shzj.gov.cn查询)上岗作业行为,严防证书项目与实际作业不相符和超期未经复审等现象发生。三要督促用人单位在证书“聘用记录”中签字盖章,以加强证书监督管理。
三、加强依法施检,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规定,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特别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一要加强定期检验的催检工作,提高检验服务质量;二要加强检验工作的管理,落实检验责任,严防误判、漏判、错判等情况发生;三要核实相关检验检测设备的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督促使用单位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