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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我市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实现高效循环利用,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基本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
  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捕捞能力增长,规范捕捞行为。要逐步实现捕捞机动渔船“双控”目标。严格执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全面实施渔船检验、登记、捕捞许可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查处非法捕捞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捕捞、使用非法渔具、违反禁渔区(期)规定等行为。对捕捞渔具的类型和数量进行严格控制。鼓励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引导捕捞渔民向增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加强捕捞从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船员培训工作,规范船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区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对我市渔业重点水域、地方保护和名优品种集群点及其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进行全面科学调查,在此基础上,划定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区加以养护,建立柳州市鱼类品种档案库。加大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逐步实行青鱼、草鱼、长臀鮠、斑鳠、桂华鲮、乌原鲤、唇鲮等土著鱼类资源专项捕捞限额管理制度。规划在红花电站库区建设重要渔业资源保护区和增殖养护区;在凤山三江(龙江、融江、柳江)汇合区建设花鳗鲡、赤魟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鲤鱼、草鱼、鲢鱼、鳙鱼产卵场养护区;在三江县老堡河滩建设鳊鱼等重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养护区。
  (三)积极有效地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活动。大力开展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增殖,积极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重点针对已经衰退的渔业资源品种和生态荒漠化严重的水域,合理确定增殖的方式、水域、类型、品种和数量。规划建立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原良种繁育基地,确保增殖放流优良苗种的供应。在柳江主要江段建造人工鱼巢,营造小型人工生态系统,改善局部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2010年前,完成3000立方米的人工鱼巢建设。规范水生生物人工增殖工作,制定增殖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增殖苗种的检疫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加强外来水生生物物种的监控与管理,建立预警机制,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对水域生态造成的危害。
  (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强花鳗鲡、赤魟、大鲵、山瑞鳖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及其产卵繁殖场所的保护。在建设融水县泗涧山规划建设成国家级泗涧山大鲵自然保护区的经验基础上,计划在龙江下游江口建立自治区级花鳗鲡、赤魟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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