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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柳政办〔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局通报,我市低温小雨天气将持续至1 月11 日之后,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IV 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应对近寒潮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柳州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抗灾救灾应急措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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