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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春运期间,铁路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工业原材料和外贸、港口物资运输,确保电厂、化肥厂等重点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别要利用好春节放假期间客源下降的空档,突击抢运煤炭和港口积压物资。各企业也要做好物资的装卸和转运工作,确保铁路运输畅通,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市县两级部门和跨部门之间要形成信息交换、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一是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之间要建立协作机制,互相支持,加强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二是跨地区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沟通机制,畅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做好旅客接转疏运工作。三是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遇到恶劣天气时采取统一的道路管制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社团组织和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调动其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2011年的春运工作。

  四、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预案,确保运输安全

  各级运输部门要充分总结和吸取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天气的经验和教训,细化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地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应对准、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春运期间是客流的高峰时段,各种事故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运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运行。要做好桥梁、道口、隧道、渡口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把“五关”确保春运道路运输零事故。

  (一)严把安全责任关。春运开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候机、候船)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春运中,公安、交通、航务、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维护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飞机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其它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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