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在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柳州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制定柳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协调金融机构间横向沟通,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提供协调自律机制,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组织实施柳州市信用村镇创建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实施效应。
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农村信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教育广大农民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并将良好的信用记录积极运用到日常生产生活中。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县(区)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涉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各涉农金融机构等负责人组成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工作的综合规划,各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以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作用,组织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定期分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定期对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验收评价。
柳州银监分局: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配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柳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柳州市分行、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柳州办事处:全力征集农户信用档案,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建立信贷员联络制度,切实加大对贷款农户的帮助、指导和宣传,通过开办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农村企业完善规范的财务制度;教育广大农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累自身信用记录。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柳州办事处除了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完成以上工作外,还要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推进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工作,落实柳州市农村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及时对辖区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和信用村镇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