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和建设规划
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至2010年完成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开始逐步制定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文件,初步建成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形成柳州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至2020年,建成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并有效运行,信用政策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有序发展,全社会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
三、加快推动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和重点
(一)加快信用法制建设
以信用征集、信用披露、信用使用、信用管理、隐私保护等为重点,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依法出台《柳州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人民银行和政府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各行业信用信息向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及社会中介机构开放的程度、方式和范围。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和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活动。
(二)着力构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基础,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建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设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主体建设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税务、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建设、住房公积金、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入库和按照《征信管理条例》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查阅。有关部门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快本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及时、全面、完整、准确的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的生命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各项信用信息更新长效机制,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服务功能。
(三)积极建立信用监督惩戒体系
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由有关单位依法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和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授信、行政处罚等惩戒,将是否履行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以及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作为金融机构是否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使失信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社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