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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直属海关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预算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补充材料通知书

---------- :
  你单位报送的预算审查申请报告及所附相关材料,我办已于    日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授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直属海关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预算审查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51号)第四条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报送的预算审查申请报告及所附相关材料,不符合规定,所附材料不齐全,我办不予受理。请尽快补齐以下材料后,报送我办。
  需补充的材料有:
  1.
  2.
  3.
  4.
  5.
  特此通知。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单位名称)   年预算审查意见表

  审核单位:青岛专员办
  单位:万元

项目

 年预算申请数

专员办审核数

审核核减数

一、人员信息

 

 

 

1、在职人员

 

 

 

2、离休人员

 

 

 

3、退休人员

 

 

 

总预算支出

 

 

 

二、基本支出

 

 

 

1、人员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项目支出

 

 

 

 

 

 

 

 

 

 

 

 

 

 

 

 

 

 

 

 

 

 

 

 

 

 

 

 

 

 

 

 

 

 

 

 

 

 

 

 

 

 

 

 

 

 

 

 

 

 

 

 

 

 

 

四、结余

 

 

 

1、基本支出结余

 

 

 

2、项目支出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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