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驻重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为玉树地震灾区开展募捐活动的通知

财政部驻重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为玉树地震灾区开展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我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强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举国哀痛。为了帮助灾区人民早日重建家园,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办机关党委号召全办党员和干部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募捐活动。

  全办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募捐,募捐款项于4月23日前交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上交重庆市慈善总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