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考核。城乡成年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完成文化必修课学习后,应及时参加文化课考核。高中、初中文化课考核工作分别由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学分管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管理办法。由教育部门负责为2004年以后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的本地常住成年居民设立“学分银行”,建立培训档案,登记培训信息和考核成绩,并按照一定方法将参加技能培训和文化课面授的课时、技能鉴定等级、文化考核成绩等统一折算为学分,以全面反映城乡成年居民的教育培训情况。
4.学历认定。城乡成年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和技能两项考核合格、“学分银行”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经审核,由市教育局颁发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县区教育局颁发成人初中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成人教育学历。
(三)工作要求
为降低教育培训成本,提高组织工作效率,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应坚持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相结合的原则,文化课学习尽可能与当地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结合进行。从2010年起,凡由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都应按照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增加文化课辅导环节,培训结束时举办方应及时组织学员参加文化课考核和学历认定。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设立的成人学校或文化课学习辅导教学点,应面向已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城乡成年居民开展文化课学习辅导。
三、加强对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农办、财政、农业、劳动保障、经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实施。
从2010年起,市里将把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市对各县区新农村建设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考核内容。
(二)落实部门责任。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由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类技能培训及文化课学习辅导工作,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培训机构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和成人初中“双证制”的文化考核、“学分银行”管理、学历认定、文凭颁发等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成人高中“双证制”文化考核、“学分银行”管理、学历认定和文凭颁发等工作。
市、县区其他有关部门在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时,应根据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要求,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增加文化课学习内容,并要求培训机构及时组织学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化课考核和学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