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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治理阶段。4月25日-6月30日。具体工作内容为:结合“持续治理‘五乱’、整治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和“5.12”地震两周年纪念活动,集中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

  (三)持续推进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具体工作内容为:7月上旬,参加全省召开的“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现场推进会,考察集中治理初见成效的现场,学习先进经验,小结集中治理阶段进展情况,部署我办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各处室在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同时,着力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进“除陋习、树新风”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12月底,对2010年度我办机关“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处室要把“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自身的业务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采取印发资料,在大厅电子屏、展板和局域网设立宣传栏,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好革除陋习、做文明公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扩大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把文明素质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宣传到位。树立践行文明新风的先进典型,弘扬文明风尚,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切实做到“知荣辱、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同时,对违反卫生文明和公共道德的陋习进行劝导批评,加强反面警示教育。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处室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治理、整体推进”的思路,把专项行动与抓好“五乱”治理、开展“进机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文明素质提升,促进良好风尚形成,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推进治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四)开展“做文明处室,当革除陋习先锋”活动。开展“做文明处室,当革除陋习先锋”活动,鼓励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好垃圾分类、节约能源、爱护绿地、植树造林、禁烟控酒等以个人为主体的净化美化活动,以帮助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革除不良陋习,形成人人争当革除陋习先锋,争当文明、卫生、和谐卫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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