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对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审核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资委: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中央财政帮助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拔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139号)文件要求,我办决定在200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对你单位上报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吴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