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深化治理教育收费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
4.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5.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城市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深入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提供纪律保障。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信息化工程,探索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和市场诚信平台。完善预防商业贿赂体制机制,加强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特别是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深入研究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抓好典型案件判析,采取各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对本部门(行业)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县区纠风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适时公示。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