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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湖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2.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切实巩固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全面清理各种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项目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继续巩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切实巩固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均不保留自行设置的项目,对于公布的省级部门保留项目,经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同意,可结合实际对应开展,但必须从严控制并报省清理办备案。
  4.以维护“四项资金”运行安全为重点,切实巩固资金监管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继续深化五项治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和监管平台;积极探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2.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要求,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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