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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湖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全面推进三项工作,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全面推进“政风行风新事评选”工作。评选一批各县(区)各部门(行业)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方面的好举措、好制度,特别是对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和对全市行风政风建设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制度进行评选,大力推广政风行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典型。
  2.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市场监管职能、服务项目较多、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针对服务发展、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
  3.全面推进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出台行风热线工作制度,明确上线的协调和组织工作,规范主要领导上线、咨询与投诉办理、结果反馈、整改落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加节目时长,不断创新节目形式,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度,使行风热线节目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协助做好省政府纠风办和浙江之声联合主办的“《阳光行动》走遍浙江”大型直播活动走进德清、南浔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切实巩固四项成果,着力维护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切实巩固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成果。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和流向,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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