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湖委办〔2010〕8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浙委〔2009〕95号)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特制定湖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市校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1381行动计划”为载体,突出大胆创新,注重建章立制,激活发展动力,破解建设难题,不断创新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为加快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主动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农业资源向现代经营主体集中、农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功能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
通过5-10年的努力,全市建成富裕、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八里店南片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到2015年,初步建立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土地规模经营率、工业集聚度、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率分别达到65%、80%、70%,城市化水平达到65%,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城乡收入比小于1.9:1,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