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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德清县、吴兴区首批实施工作,有序扩大实施范围(市卫生局牵头)。稳妥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
  1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县区、乡镇、村(社区)文化信息服务三级网络。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机制,积极繁荣文化市场。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管体制(市文广新局牵头)。
  (三)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11.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大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扎实推进省级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推进“三集中、三提高”为重点,创新完善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素质提升等体制机制。注重推进面上配套改革与区域性综合改革有机结合,鼓励各县区试点示范,实现配套改革的整体推进(市农办牵头)。
  12.加强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极化中心城市功能(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加大中心镇发展扶持力度,努力构筑新型城镇化体系。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心镇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增强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积极争取1-2个省级中心镇列入省培育小城市改革试点,着力推进县区实施中心镇扩权改革(市发改委牵头)。深入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极化中心城市功能(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加大中心镇发展扶持力度,努力构筑新型城镇化体系。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心镇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增强中心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积极争取1-2个省级中心镇列入省培育小城市改革试点,着力推进县区实施中心镇扩权改革(市发改委牵头)。
  13.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农地规范有序流转,实现县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0家,新增耕地流转面积10万亩以上(市农业局牵头)。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探索建立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推进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鼓励乡镇、村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发展体系(市林业局牵头)。加快农地规范有序流转,实现县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0家,新增耕地流转面积10万亩以上(市农业局牵头)。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探索建立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推进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鼓励乡镇、村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发展体系(市林业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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