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湖州市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0年湖州市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湖州市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市发改委 二○一○年四月九日)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深化体制改革要坚持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为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要求,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农村、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经济企稳回升转型升级的制度保障,为实现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调结构促转型,扎实推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进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市农业局牵头)。继续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支柱产业扶持机制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机制,建立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金属管道及不锈钢、特色纺织品、木地板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机制,着力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大力推进工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市经委牵头)。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进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市农业局牵头)。继续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支柱产业扶持机制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机制,建立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金属管道及不锈钢、特色纺织品、木地板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机制,着力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大力推进工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市经委牵头)。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市发改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