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采供制度。企业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等手续,严格各环节的流向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私自采购和转卖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完善剧毒化学品入库安全操作程序,对于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对照购买凭证,有三名持证人员在场验收并签名登记。对使用过的剧毒化学品废弃包装物、容器必须登记造册、定期清点,并集中在剧毒品仓库妥善保管,统一交供货方回收。供货方对回收的物品,必须登记造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二)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各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限量储存剧毒化学品,并保障储存的安全和可靠。要制订并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的“五双制度”,即坚持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双门双锁的钥匙必须双人分别保管,做到措施严密、管理规范、问责有人。每次领料必须由剧毒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和领料人在场,并监督所领料完全投放使用,确认后双方签字。企业要健全剧毒化学品的定期盘库制度,并认真做好盘库记录。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检测情况和涉及剧毒化学品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挂牌管理并加强监控,对重要生产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各单位每年必须对剧毒化学品生产、存储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书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四)严格培训上岗制度。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中,凡从事剧毒化学品采购、仓库保管和安全监管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人事部门要从严挑选从事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仓库保管、领料、投料等工作的人员,同时要加强教育、掌握日常思想动态,做到人员相对稳定。
(五)制订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剧毒化学品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急处置预案的预控重点是剧毒化学品的中毒、失窃和缺失等,并做到上墙公示、定期演练、人人知晓。各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企业一旦发现剧毒化学品失窃、缺失等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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