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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湖州市2010年度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度湖州市对口支援与山海协作工程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继续在新农村建设、劳动力培训就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对口地区提供帮助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实现两地共赢发展。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口支援工作
  (一)大力推进经贸合作。强化双方经贸合作的联动机制,鼓励和吸引企业西进投资;主动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创造交流机会,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双方产业的联动,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组织本地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1次以上,与对口地区达成合作项目1个以上。
  (二)继续建设浙川扶贫新农村示范点。继续在仪陇县援建2个新农村示范点,确保我市按要求投入每个示范村60万元资金,促进浙川扶贫新村示范工程取得实效。所需资金以市级为主筹集落实。
  (三)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安排涪陵区移民局和南充市扶贫办各10万元培训经费,由对方牵头组织致富带头人及劳务培训。所需资金以市级为主筹集落实。
  (四)进一步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对口地区基础设施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学校、敬老院等公益设施建设,2010年市、县区支持对口帮扶地区仪陇县公益项目资金不低于2009年水平,支持对口支援地区涪陵区资金在2009年基础上递增10%。
  二、全面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工作
  (五)深化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研究建立我市企业参与山海协作工程财政贴息资金配套政策,鼓励我市有关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发挥我市特色产业优势,利用结对地区资源优势,推动我市与欠发达地区新签产业合作项目5个以上,项目履约率达85%以上,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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